所在地區 | 上海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03-02 |
談判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之規定,上海上咨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委托,對食堂設備項目采購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談判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1)具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核發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2)具有上海市燃氣管理處核發的《上海市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許可證》、《上海市燃氣器具銷售產品備案通知書》; 3)具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證明; 4)具有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在上海本市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專業技術人員,能提供良好的專業技術支持; 6)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食堂設備項目 2、招標編號:SHXM-00-20170228-3538(代理機構內部編號:SZZ17009-H) 3、預算編號:00-16-38828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本項目主要內容為廚房設備及配套設備,廚房配套設備包括四人位餐桌椅、即熱型純水開水器、傳菜機、冷庫、廚房小件等。詳細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清單。 ?本項目要求提供自竣工驗收之日起不少于5年的質保期。 5、交付地址:石龍路555號 6、交付日期:整個工程應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 7、采購預算金額:1749600(國庫資金:1749600;自籌資金:0;)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無 三、談判文件的獲取 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17-03-01 16:00:00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03-06 23:59:59截止,登錄 上海政府采購網 (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需提交的原件彩色掃描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本市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常駐的維護人員承諾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核發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上海市燃氣管理處核發的《上海市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許可證》、《上海市燃氣器具銷售產品備案通知書》、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證明、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單位公章、被授權代表身份證加蓋單位公章),提出開通網上投標報名。審核通過后,可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競爭性談判文件并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參加投標并上傳響應文件。 注:潛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競爭性談判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潛在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潛在投標人或提交資料者承擔。 供應商可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攜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本市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常駐的維護人員承諾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核發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上海市燃氣管理處核發的《上海市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許可證》、《上海市燃氣器具銷售產品備案通知書》、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證明、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單位公章、被授權代表身份證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備查)到上海上咨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延安東路1200號1113室)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僅在該時間段接受現場報名及競爭性談判文件發售,逾期不予受理。談判文件工本費:每本人民幣800元整(售后不退)。完成現場報名及競爭性談判文件購買的供應商方可成為合格投標人. 合格供應商可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談判文件并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參加競爭性談判。 凡愿參加談判的合格供應商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獲取談判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按規定獲取談判文件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加談判活動。 注:響應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的響應文件、資料的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遞交虛假的響應文件、資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四、談判響應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 1、談判響應截止時間:2017-03-15 09:3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2、談判時間: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09:45時開始 五、談判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和談判地點 1、談判響應文件遞交地點:上海市延安東路1200號11樓1102會議室 2、談判地點:上海市延安東路1200號11樓1102會議室。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談判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談判。 3、談判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1)數字證書(CA證書); 2)能夠正常使用CA證書的筆記本電腦一臺; 3)投標回執(加蓋單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 5)被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 注:屆時請報價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應談人代表持網上應談回執(需加蓋公章)、應談時所使用的CA證書和可以無線及有線上網的筆記本電腦參加談判。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 上海政府采購網 、 / 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招投標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滬財采[2014]27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相關活動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簡稱:電子采購平臺)(網址: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進行。電子采購平臺是由市財政局建設和維護。投標人應根據《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投標人在電子采購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電子采購平臺中的“培訓平臺”和“聯系我們”等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八、聯系方式 | |||
采購人: |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 采購代理機構: | 上海上咨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華新路60號 | 地址: | 上海市延安東路1200號11樓1113室 |
郵編: | 200071 | 郵編: | 200003 |
聯系人: | 張國銀 | 聯系人: | 鄭韻娉 |
電話: | 51224886 | 電話: | 63903300*312 |
傳真: | 51236448 | 傳真: | 63902900 |
信息來源:http://www.zfcg.sh.gov.cn/ |